本報訊(記者吳靜實習生林橄)寧德、南平、廈門通報8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記者分別從寧德、南平和廈門三市紀委獲得此消息。具體如下:
  寧德:古田縣鳳都鎮人大主席黃書錐公款旅游問題。2012年12月14日至19日,黃書錐以考察名義組織帶領鎮幹部一行9人前往北京旅游,用公款報銷21918元(含未出行的3人各補貼1500元)。古田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古田縣效能辦給予領取補貼的鳳都鎮有關領導效能告誡,責令其餘9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周寧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兼周寧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何仙全公款發放購物卡和公款聚餐問題。2012年12月18日,執法大隊向13名在職幹部職工發放購物卡計2600元;2013年1月4日,執法大隊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聚餐,花費1625元。周寧縣紀委給予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何仙全黨內警告處分,責令相關人員退還購物卡相應金額及自行承擔聚餐費用。周寧縣人民政府免去其周寧縣交通局副局長(正科級)、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任交通局主任科員。
  壽寧縣教育局主任科員張恆富利用職務便利操辦女兒婚宴問題。壽寧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
  南平:建甌市甌寧街道副科級幹部、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徵遷辦副主任張道旺違規操辦酒席,並收受禮金1.1萬元,被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建甌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徵遷辦副主任職務;浦城第一中學黨支部書記羅祠軍違規公車私用被黨內警告處分;順昌縣國投公司總經理鄒吉福違規公車私用被行政警告處分;松溪縣舊縣鄉派出所所長吳為華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2萬元被效能告誡,責令退還企業2萬元攤派款,向企業主賠禮道歉。
  據瞭解,今年以來,南平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了26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處理26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4人。
  廈門:廈門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思明管理所所長李良鳳公車私用,曾多次用公車接送妻兒上班上學。處分決定包括:給予李良鳳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思明管理所所長職務,責成其對違紀違規使用公車作出深刻檢查,違紀違規使用公車所產生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扣發其4個月的績效工資。
  同時,廈門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緊急下發《關於嚴格落實車輛使用管理的通知》,再次強調和重申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要求處屬各單位(部門)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禁公車私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做到令行禁止;並將立即展開公車使用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  (原標題:三市通報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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